【穿越到自由做爱的世界】(1-8)_第二版主(12/29)

双方持户口本身份证前往民政局办理结契手续,手续费一人四块五。

  成为性奴后,主人一方将享有性奴的所有权和所有支配权。

  也就是说,一个人成为性奴后,他(她)就成为了主人的私有财产。

  主人可以支配性奴的一切,包括且不限于性爱,工作,婚姻,生产等,但不能因支配造成性奴精神或肉体上的严重伤病,更不能导致死亡。

  如果因支配导致死亡,主人方则犯故意杀人罪。

  此外,一方成为性奴后,在法律上默认其性交权独属于其主人,只有在主人允许的情况下性奴才可以做爱。

  当然,性奴和谁做爱,和什么做爱全都是主人权利。

  在主人未表示的情况下,默认性奴只能和主人做爱。

  也就是说,如果没有主人的同意,其他人和一个性奴做爱是违法的,性奴主动和其他人做爱也是违法的。

  下面还有强奸性奴的法规。

  在未得到主人许可的情况下强奸性奴,将最面临三到五年的有期徒刑。

  若强奸性奴造成性奴伤害的,将面临五到十年的有期徒刑。

  这代价不可畏不高,都比得上酒驾撞我了。

  怪不得张叔不敢操苏晚呢,原来苏晚只能被我操。

  毕竟我是穿越过来的,能随便操女人虽然好,但还是希望自己的女人不被别人操。

  这法律挺人性的。

  除此之外,如果主人结婚了,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收的性奴,性奴都属于主人的个人财产,但由性奴产生的金钱等财产则属于夫妻双方所有。

  性奴是无法拥有个人财产的,就算双方结束关系,性奴在结束关系前的所有财产也都属于主人。

  结束关系性奴只能无条件“净身出户”。

  一个人在成为性奴之前,必须想清楚。

  这也很大承度上杜绝了很多人为了钱故意去当有钱人的性奴。

  这个世界希望一个人成为性奴只是因为性和爱而不是其他。

  如果性奴怀孕,则孩子的支配权也归主人。

  如果主人不要性奴的孩子,则由性奴全权负责。

  主人不需要对孩子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。

  在法律上,这个孩子是没有父亲或母亲的。

  不过如果性奴无力抚养孩子,政府会负责。

  但一个性奴在一个主人名下只能交给政府一个孩子。

  如果有第二个,将追究主人的责任。

  这也算是对性奴的保护。

  但如果性奴换了主人,她是可以在每一任主人名下生一个孩子但交给政府养的。

  现在孤儿院有许多孩子就是这么来的,余期和苏晚都是。

  他们的亲生父母可能都还健在,但已经不可能追查到是谁了。

  性奴在将孩子交给政府时,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和性奴证明。

  政府确认孩子是性奴所生之后,就会收养孩子,然后销毁所有能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。

  就算父母以后要找,也不可能知道自己的孩子被送到了哪家孤儿院。

  父母也可以一家一家找,但孤儿院是不允许儿童和任何人做亲子鉴定的。

  更何况在父母找来之前,孩子就可能已经被领养了。

  透露领养人信息是重罪,要是被起诉,至少十年起步。

  所以亲子双方找到彼此的概率微忽其微。

  此外,性奴一次只能有一个主人,如果她想换主人,必须和现在的主人解除关系。

  同样得去民政局办手续。

  但换主人和解除关系又不同,换主人可以先解除再办理,也可以三方一起去办“过户”,直接将性奴过户到另外一个人的名下。

  因为性奴是不存在财产的,所以也不会有财产纠纷。

  而解除则麻烦一些,主要是主人必须保证性奴在解除关系时有一份稳定的工作,并有自己的住处。

  这也是性奴为数不多的权利之一。

  不过主人可以一次拥有多个性奴。

  我感叹于这个制度,这是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制同时施行啊。

  成为性奴后,性奴无论男女都必须纹上代表性奴的纹身。

  纹身的位置由主人定,大多会选在方便展示的地方,不然被强奸时来不及证明。

  如果是因此造成强奸的实施,双方都要担责。

  这个世界性爱自由,构成强奸的情况不多,但量刑都很重。

  所以就算各打五十大板,也够双方受的。

  魅魔纹是性奴独属的纹身,其他人纹魅魔纹是违法的。

  纹魅魔纹时是需要主奴双方到场并出示双方